在我们的日常用语中,“神经病”是不雅的称呼,且往往与“精神病”混为一谈。事实上,在现代医学中,并没有“神经病”这样一种疾病,只有“神经症”(也被称为神经官能症)的称呼。
在医学的学科划分中,神经科分为神经内科和神经外科,经常处理的是高血压、脑溢血、脑梗塞、脑部肿瘤这样的疾病。精神科则完全归于内科系统,目前还没有精神外科,因为现在还没有办法,以手术的方式来治疗人类精神心理方面的疾病。
精神病并不可怕,也不罕见。可以说,大部分精神疾病患者往往迷失在自我的迷宫中,并无暇他顾,更遑论攻击性。他们非常需要周边人们的理解与善意,而公众认知对精神疾病的妖魔化,往往加重了精神疾病患者的自责感,增加了其恢复心理健康的难度。
常见的精神疾病
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重性精神病,多在青壮年缓慢或亚急性起病,临床上往往表现为症状各异的综合征,涉及感知觉、思维、情感和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以及精神活动的不协调。患者一般意识清楚,智能基本正常,但部分患者在疾病过程中会出现认知功能的损害。病程一般迁延,呈反复发作、加重或恶化,部分患者最终出现衰退和精神残疾,但有的患者经过治疗后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态。
心境障碍
心境障碍也称情感性精神障碍,是指由各种原因引起的以显著而持久的情感或心境改变为主要特征的一组疾病。临床上主要表现为情感高涨或低落,伴有相应的认知和行为改变和有幻觉尧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多数患者有反复发作倾向,每次发作多可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神经症
以前被称为神经官能症,基本是一个精神疾病的大杂烩,包括焦虑、抑郁、恐惧、强迫、怀疑自己生病等心理表征。这类疾病的病人的行为能力往往没有任何问题,生理上也往往是健康的。但因受心理刺激后,深陷于某种精神症状,其实生理上并无问题,但感到非常痛苦,想要摆脱却又无能为力。此类疾病的特点是患者有健康的人格,待人接物还基本不受影响,也认识到自己出现了心理方面的呢问题,还会积极寻求正确的治疗方法。
最后,必须再说一下,上述几大类精神疾病,只是对照公认的精神疾病分类标准(ICD-10),进行的一个粗略的举例,力求能将常见的精神疾病涵盖其中,当然难免以偏概全。除神经症以外,其他几类疾病的自知力较弱,患者往往意识不到或不认为自己出现了问题,大部分人仍会感到自己是正常的,有些人(常见于精神分裂症)很难被说服。所以出现上述相关症状,还要及时到医院确诊治疗。 (市五院精神科一病区副主任、主治医师 张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