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特向全院职工、党员干部发出倡议:
遵守法规文明祭扫。在祭扫活动中严格遵守殡葬管理及相关法规政策;文明祭奠、环保祭扫,做到不在街道、小区、绿地、广场、一河两岸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抛撒祭品,不在墓区摆放不易降解、污染环境的祭祀用品;不在祭祀活动中妨碍和影响社会公共秩序;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
弘扬新风破除陋习。采用鲜花祭祀、踏青遥祭、植树纪念、家庭追思和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参与集体共祭、社区公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主动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营造全院文明祭祀新风尚。
合理安排安全祭祀。合理安排祭祀时间和路线,错峰祭祀避免人流车流拥堵,做到遵守交通秩序、主动礼让、文明礼貌;服从墓区管理,到指定场所祭祀;不在墓区、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内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模范带头相互监督。党员、干部应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应积极向朋友、家人和身边的群众宣传文明健康环保的祭祀方式,监督和制止不文明、不规范、不环保的祭祀行为。
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是城市发展进步的标志,是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你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传播正能量、引领新风尚,不断增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以实际行动为文明洛阳贡献力量。